暨南大学关于2022届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2021-09-06 浏览:12345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的要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一、补贴对象

属暨南大学毕业学年(指202171-202271日)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人已在上个学历申请过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

3000/人(一次性补贴)。

三、毕业生申领流程

请符合要求的毕业生于2021917前自愿向学院申请并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全部一式两份,A4纸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交给辅导员老师,学院留存一份,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份):

(一)《暨南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打印(申请人亲笔签名,使用申请人和学校财务关联的银行卡申领,卡号需要清楚填写),“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二)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的复印件便可,同时具备多种情形者,优先使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如困难家庭成员所持证件无法证明申请人与持证人关系,请同步附上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进行举证;相关证件或证明的有效期需在2021630日—2021930日之间,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银行流水/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相关证明需要原件。)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脱贫人口/特困职工证。其中,省内脱贫人口对象请登录广东省乡村振兴局(https://210.76.80.72/gd_zwgk/#/),核验结果截图并打印提交,省外脱贫人口直接提交资料,由学院汇总到附件4,再由学校报送广东省人社机构核实;

2.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类,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助学贷款。本科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硕士研究生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博士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的贷款合同。

(三)其他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空白处亲笔签名);

2.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空白处亲笔签名,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3.个人和学校财务关联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四、学院提交流程

(一)毕业生辅导员对毕业生申请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证件是否有效及是否在有效期内),严格把关,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暨南大学xx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和“暨南大学xx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见附件3,模版极为重要请务必认真填写,任何一处错误将导致申请无法导入系统)。

(二)2021923日前,请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申请材料及“暨南大学xx院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到石牌校区行政楼313室。电子版(含花名册和导入模板,两个表的学生顺序应保持一致)请打包发到邮箱:glwang@jnu.edu.cn(文件主题为:暨南大学xx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资料)。

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暨南大学就业信息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会将名单报送到人社机构,在资金到位后将补贴发放到毕业生提交的卡中。

  

  

附件1:暨南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暨南大学XX院(系)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附件3:暨南大学XX院(系)2022届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xls

附件4:暨南大学广东省外脱贫人口对象明细表.xls 

附件5:关于求职创业补贴的共性问题解答.docx 

 

联系人:王老师

                              话:85226956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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