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我校现启动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通过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的核查原则开展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及报送工作。
一、补贴对象
凡暨南大学2023毕业学年(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的12个月内)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本补贴。
1.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2.本科期间的贷款合同不能用于研究生毕业阶段申请;硕士期间的贷款不能用于博士阶段申请。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毕业生申领流程、资料提供(资料的每一页需申请人亲笔签名)及填写具体要求
申请本补贴的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8月23日前(以脱贫人口申请的,请提前到2022年7月4日)向学院提出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打印
填写此表注意事项:
此表可以填好打印出来(也可直接填写)须申请人亲笔签名。填此表分两种情况:
1、“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如勾选“是”,须填写完整的贷款合同编号(无贷款合同号无法通过审核),后面的三项“困难材料名称、材料对应编码、材料核发单位”就不用填;
2、“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如勾选“否”,就请认真填写“困难材料名称、材料对应编码、材料核发单位”。除“是否获得助学贷款”和“困难材料名称”两种情况“二选一”填写,其它项均为必填项。另特别说明:“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二)困难情形证明:
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的复印件即可,各种证件或贷款合同复印完整不可缺页,同时具备多种情形者,优先使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脱贫人口/特困职工证。
特别提醒:属于已脱贫人员申请补贴的同学,2022年7月4日前向学院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收款社保卡(银行卡)复印件及附件5《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各学院2022年7月5日前将汇总好的电子版附件5《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发到邮箱glwang@jnu.edu.cn ,待人社部门审核后反馈审核结果给各学院。
2、特困人员:
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残疾人:
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类,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的每一页必须复印并签名,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其他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一张A4纸复印、空白处写上身份号码并亲笔签名;
2、个人社会保障卡或广东省内银行卡复印件
原则上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作为收款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本人名下广东省内银行账户,A4纸正面复印,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四、学院审核、提交流程
(一)毕业生辅导员对毕业生申请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请参考附件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证明材料说明》(申请人、审核人必读),重点审核申请表填写的完整性与正确性,各类困难证件或合同有效期、完整性、是否亲笔签名等,严格把关,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附件3《2023届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版》和附件2《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模版极为重要请务必认真填写,任何一处错误将导致申请无法导入系统,后附求职创业模版填写演示(附件6)。
(二)2022年8月24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的全部申请材料(提醒: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各学院务必检查是否填写正确完整、切记签上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及学院汇总好附件2《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的纸质版主管领导及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到石牌校区行政楼313室。花名册序号与每位学生资料排序一致,互为校验,避免所交学生材料份数与花名册人数不一致。同时电子版(附件3花名册和附件2导入模板,两个表的学生顺序应保持一致)请打包发到邮箱:glwang@jnu.edu.cn(文件主题为:暨南大学xx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资料)。
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学校将报送到人社部门再审,再审通过的名单在“暨南大学就业信息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进入人社部门核发环节(今年本补贴资金不进入学校,由人社部门直接核发到学生本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广东省内开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二)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学校计入学生档案,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提交的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226956
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26日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3. 《2023届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版》
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证明材料说明》(申请人、审核查阅人必读)
5.《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7月5日前汇总报送)
6. 求职创业模版填写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