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3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顺德区产业人才“顺峰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暨南大学设立“智造顺德”奖学金,旨在鼓励并奖励暨南大学前往佛山市顺德区就业创业的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全日制优秀学生。现将奖学金评比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暨南大学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定向培养学生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
(四)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五)体育成绩达标;
(六)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30%;研究生需在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学年均获暨南大学研究生二等奖学金以上(且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七)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就业创业。
(八)在2023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即日起~9月1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可电子版);
(二)9月8日前:学院按要求对推荐的学生申请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材料(纸质版)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学校成立“智造顺德”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院上报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实施奖金发放并对获奖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评选说明
(一)本次评选设立奖学金每人2000元,全校总名额50个,年度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旨在鼓励前往佛山市顺德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当地挥洒青春汗水、建设美丽顺德。
(二)因涉及奖学金发放,请可能属于申报范围的学生,保留与学校学费缴纳及学号绑定的银行卡,在本次评选工作结束前,暂时不要注销。
(三)如符合评选条件学生人数远大于50人名额,学校“智造顺德”奖学金评审小组可酌情调整奖学金名额及单人奖金,以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为原则。
六、报送材料
(一)毕业生请按照学院指引,将材料交至院系辅导员老师处。
(二)各学院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院系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纸质版报送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13室(联系人:谢老师,毛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6956);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3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材料”,并发送至邮箱(qiyingxie2023@jnu.edu.cn,提醒:各毕业生请将材料发学院汇总,勿单独发至本邮箱)。
七、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规范评审程序,把握评审标准、条件,在思想品德、综合能力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学生。
2.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的标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学生开展感恩、责任和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3.评审中或学生获奖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附件1暨南大学2023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暨南大学XX学院2023届毕业生“智造顺德”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8月21日